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凌晨惊魂!顺德一货车“失控”撞两车!司机均无酒驾,“罪魁祸首”竟是“它”!

佛山市公安局→ 公安主持人 2019-12-21

马路如虎口

稍微走神都可能酿成大祸!

4月24日凌晨4时50分

一辆粤T号牌厢式货车途经

容桂海尾跨线桥时

突然“失控”!

一头撞上前方粤E号牌小汽车

和一辆粤T号牌小汽车!


▲撞车后车头损毁严重


所幸事故中没有造成人员伤亡

接报后,交警迅速赶到现场处置

现场经酒精呼气检测

各方驾驶员均没有酒驾


那事故是怎么发生的?

据了解,货车司机姓冯

从事运输工作

当天凌晨赶着给客户送货


在跟客户联系的时候

手机不小心掉落在座位下

冯某便低头捡手机

就在这一瞬间

另一只手未控制好方向盘

直接撞上前方的小车


事后,驾驶员冯某一脸懊悔地说道:“真是太吓人了,还好当时车速不快,否则后果不堪设想……”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置中。



注意了!

开车使用手机

发生事故的概率大增!


看一眼手机最少要3秒,假如以60km/h的时速开车,3秒钟可开出50米,而这50米完全是在盲开,非常危险。



正常情况下,以60km/h的时速开车,前方一旦遇到紧急情况需要刹车时,刹车距离至少是20米,如果边开车边看手机,刹车距离会更长,后果不堪设想。


开车打手机时,驾驶人精力会分散,一旦遇到紧急或突发情况,将会大大削弱驾驶人的应变能力和反应时间,极易造成交通事故。


法律依据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62条规定,驾驶机动车不得有下列行为:(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的行为。


一旦被抓拍到
你将会面临什么处罚呢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及《广东省道路交通安全实施条例》规定,打接听手持电话、观看电视等妨碍安全驾驶行为的,罚款100元,记2分。

哪些行为属于开车打手机?

 

根据公安部交管局2013年下发的《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认定及处理指导意见(一)》明确规定,驾驶人在驾车行驶过程中有通过手持方式操作移动电话通话或者收发短信、观看手机视频、操作手机软件等情形的,认定为驾驶机动车有拨打、接听手持电话违法行为。


这些行为不能有!


1、开车打手机

2、开车发微信、刷微博、发短信的

3、开车时双眼不离手机屏幕

 4、方向盘变成放置手机的操作台


温馨提示

蜀黍提醒广大驾驶员朋友,不要把车上重要物品放在容易滑落的地方,若行驶中有东西滑落,一定要先靠边停车,确认安全后再捡拾。


同时,在行车过程中不能有拨打、接听和手持电话等极易引发交通事故的行为。


无论开车还是走路

都要将手机收起

不要被手机“蒙蔽”了看路的双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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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 | 李漪琳

校对丨廖鼎 黄昕佩

审核 | 杨华德

来源 | 顺德区局

公安主持人微信作品

佛山市公安局指挥中心公共关系科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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